9 构造规定
9 构造规定
9.1 一般规定
9.1.1 普通钢筋和预应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修订)
- 普通钢筋保护层厚度取钢筋外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公称直径;当钢筋为束筋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束筋的等代直径。
- 先张法构件中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取钢筋外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公称直径;后张法构件中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取预应力管道外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其管道直径的1/2。
- 最外侧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表9.1.1的规定值。
| 构件类别 | 梁、板、塔、拱圈、涵洞上部 | 墩台身、涵洞下部 | 承台、基础 | |||
| 设计使用年限 | 100年 | 50年、30年 | 100年 | 50年、30年 | 100年 | 50年、30年 |
| I类-一般环境 | 20 | 20 | 25 | 20 | 40 | 40 |
| II类-冻融环境 | 30 | 25 | 35 | 30 | 45 | 40 |
| III类-近海或海洋氯化物环境 | 35 | 30 | 45 | 40 | 65 | 60 |
| IV类-除冰盐等其他氯化物环境 | 30 | 25 | 35 | 30 | 45 | 40 |
| V类-盐结晶环境 | 30 | 25 | 40 | 35 | 45 | 40 |
| VI类-化学腐蚀环境 | 35 | 30 | 40 | 35 | 60 | 55 |
| VII类-磨蚀环境 | 35 | 30 | 45 | 40 | 65 | 60 |
注:1.表中数值是针对各环境类别的最低作用等级、按第4.5.3条要求的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钢筋和混凝土无特殊防腐措施规定的。
2.对工厂预制的混凝土构件,其保护层最小厚度可将表中相应数值减小 5 mm,但不得小于20 mm。
3.表中承台和基础的保护层最小厚度,是针对基坑底无垫层或侧面无模板的情况规定的;对于有垫层或有模板的情况,保护层最小厚度可将表中相应数值减少20 mm,但不得小于30 mm。
9.1.2 当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 50 mm 时,宜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当在保护层内配置防裂、防剥落的钢筋网片时,钢筋直径不小于 6 mm、间距不大于100 mm,钢筋网片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5 mm。
9.1.3 组成束筋的单根钢筋直径不应大于 36 mm。组成束筋的单根钢筋根数,当其直径不大于28 mm 时不应多于三根,当其直径大于28 mm 时应为两根。束筋成束后的等代直径为,其中n为组成束筋的钢筋根数,d为单根钢筋直径。
当单根钢筋直径或束筋的等代直径大于36 mm时,受拉区宜设表层钢筋网,在顺束筋长度方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0 mm,其间距不应大于100 mm,在垂直于束筋长度方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 mm,其间距不应大于100 mm。上述钢筋网的布置范围,应超出束筋的设置范围,每边不小于5倍钢筋直径或束筋等代直径。
9.1.4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强度时,其最小锚固长度应符合表9.1.4的规定。
| 钢筋种类 | HPB300 | HRB400、HRBF400、RRB400 | 承HRB500 | ||||||||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25 | C30 | C35 | ≥C40 | C30 | C35 | ≥C40 | C30 | C35 | ≥C40 | |
| 受压钢筋(直端) | 45d | 40d | 38d | 35d | 30d | 28d | 25d | 25d | 33d | 30d | |
| 受拉钢筋 | 直端 | — | — | — | — | 35d | 33d | 30d | 45d | 43d | 40d |
| 弯钩端 | 40d | 35d | 33d | 30d | 30d | 28d | 25d | 35d | 33d | 30d | |
注:1.d为钢筋公称直径(mm)。
2.对于受压束筋和等代直径de≤28 mm的受拉束筋的锚固长度,应以等代直径按表值确定,束筋的各单根钢筋可在同一锚固终点截断;对于等代直径de>28 mm的受拉束筋,束筋内各单根钢筋,应自锚固起点开始,以表内规定的单根钢筋的锚固长度的1.3倍,呈阶梯形逐根延伸后截断,即自锚固起点开始,第一根延伸1.3倍单根钢筋的锚固长度,第二根延伸2.6倍单根钢筋的锚固长度,第三根延伸3.9倍单根钢筋的锚固长度。
3.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钢筋时,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应增加 25%。
4.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易受扰动时,锚固长度应增加 25%。
9.1.5 受拉钢筋的末端弯钩和钢筋的中间弯折应符合表9.1.5规定。
| 弯曲部位 | 弯曲角度 | 形状 | 钢筋 | 弯曲直径(D) | 平直段长度 |
| 末端弯钩 | 180° | ![]() |
HPB300 | ≥2.5d | ≥3d |
| 135° | ![]() |
HRB400、HRB500 HRBF400 RRB400 |
≥5d | ≥5d | |
| 90° | ![]() |
HRB400、HRB500 HRBF400 RRB400 |
≥5d | ≥10d | |
| 中间弯折 | ≤90° | ![]() |
各种钢筋 | ≥20d | — |
注:采用环氧树脂涂层钢筋时,除应满足表内规定外,当钢筋直径d≤20mm时,弯钩内直径D不应小于5d;当d>20mm时,弯钩内直径D不应小于6d;直线段长度不应小于5d。
9.1.6 箍筋的末端应做成弯钩,弯曲角度可取 135°。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被箍的受力主钢筋的直径,且HPB300钢筋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HRB400钢筋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弯钩平直段长度,一般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抗震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9.1.7 钢筋连接宜设在受力较小区段,并宜错开布置。接头宜采用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套筒挤压接头、镦粗直螺纹接头),当施工或构造条件有困难时,除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纵向受力钢筋外,也可采用绑扎接头。绑扎接头的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 mm,对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可不大于32 mm。
9.1.8 钢筋焊接接头符合下列要求:
- 钢筋焊接接头宜采用闪光接触对焊;当闪光接触对焊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采用电弧焊(帮条焊或搭接焊)、电渣压力焊和气压焊,并满足下列要求:
1)电弧焊应采用双面焊缝,不得已时方可采用单面焊缝。电弧焊接接头的焊缝长度,双面焊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单面焊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帮条焊接的帮条应采用与被焊接钢筋同强度等级的钢筋,其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焊接钢筋的截面面积。
3)采用搭接焊时,两钢筋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两钢筋轴线应保持一致。
- 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35倍钢筋直径且不小于 500 mm的长度区段1内(图 9.1.8),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数,普通钢筋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在受压区和装配式构件间的连接钢筋不受限制。
- 帮条焊或搭接焊接头部分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 mm,同时非焊接部分钢筋净距仍应符合第9.3.3条规定。

图 9.1.8 焊接接头设置
1-焊接接头中心(图中所示1区段内接头钢筋截面面积按两根计)
9.1.9 钢筋绑扎接头符合下列要求:
-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表9.1.9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表9.1.9规定的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 在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ls的1.3倍长度区段(图 9.1.9-1)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数,受拉区不宜超过25%,受压区不宜超过50%。超过上述规定时,应按表9.1.9的规定值,乘以下列系数:当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截面面积大于25%,但不大于50%,乘以1.4,当大于 50%,乘以1.6;当受压钢筋绑扎接头截面面积大于 50%,乘以1.4(受压钢筋绑扎接头长度仍为表中受拉钢筋绑扎接头长度的0.7 倍)。

图 9.1.9-1 力钢筋绑扎接头
1-绑扎接头搭接长度中心(图中所示1区段内有接头的钢筋截面面积按两根计)
| 钢筋种类 | HPB300 | HRB400,HRBF400,RRB400 | HRB500 | |
| 混凝土强度等级 | C25 | ≥C30 | ≥C30 | ≥C30 |
| 搭接长度(mm) | 40d | 35d | 45d | 50d |
注:1.当带肋钢筋直径d大于25 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值增加 5d采用;当带肋钢筋直径小于25 mm时,搭接长度可按表值减少5d采用。
2.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应增加5d。
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 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 mm。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的绑扎接头搭接长度,受拉钢筋按表值的1.5倍采用。
受拉区段内,HPB300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成弯钩, HRB400、HRB500、HRBF400和RRB400钢筋的末端可不做成弯钩。
- 绑扎接头部分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 mm,同时非接头部分钢筋净距仍应符合第9.3.3条规定。
- 束筋的搭接接头应先由单根钢筋错开搭接,接头中距为1.3 倍表9.1.9规定的单根钢筋搭接长度;再用一根其长度为1.3(n+1)ls的通长钢筋进行搭接绑扎,其中n为组成束筋的单根钢筋根数,ls为单根钢筋搭接长度(图 9.1.9-2)。

图 9.1.9-2 束筋的搭接
1、2、3-组成束筋的单根钢筋;4-通长钢筋
9.1.10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适用于HRB400、HRB500、HRBF400和RRB400带肋钢筋的连接。机械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的有关规定。
钢筋机械连接件的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符合表9.1.1受力主筋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20 mm。
连接件之间或连接件与钢筋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25 mm;同时,非接头部分钢筋净距仍应符合第9.3.3条和第9.6.1条的规定。
9.1.11 钢筋套筒挤压接头和镦粗直螺纹接头应分别符合《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和《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的有关规定。
9.1.12 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 轴心受压构件、偏心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 0.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 C50及以上时不应小于0.6;同时,一侧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当大偏心受拉构件的受压区配置按计算需要的受压钢筋时,其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
- 受弯构件、偏心受拉构件及轴心受拉构件的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45ftd/fsd,同时不应小于0.2。
- 轴心受压构件、偏心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的配筋百分率和一侧纵向钢筋(包括大偏心受拉构件受压钢筋)的配筋百分率应按构件的毛截面面积计算。轴心受拉构件及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百分率应按构件毛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的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为100As/bh0,其中 As为受拉钢筋截面面积,b为腹板宽度(箱形截面梁为各腹板宽度之和),h0为有效高度。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的受压钢筋”或“一侧的受拉钢筋”系指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9.1.13 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最小配筋率应满足下列条件:
$$\dfrac{M_{\mathrm{ud}}}{M _{\mathrm{cr}}}\geqslant1.0\tag{9.1.13}$$
| 式中: | Mud | —— | 受弯构件正截面抗弯承载力设计值,按第5.2节有关公式的等号右边式子计算; |
| Mcr | —— | 受弯构件正截面开裂弯矩值,按公式(6.5.2-7)计算。 |
部分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中普通受拉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0.003bh0。
9.2 板
9.2.1 空心板桥的顶板和底板厚度,均不应小于 80 mm。空心板的空洞端部应予填封。人行道板的厚度,就地浇筑的混凝土板不应小于 80 mm;预制混凝土板不应小于60 mm。
9.2.2 行车道板内的主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0 mm。人行道板内的主钢筋直径不应小于8 mm。在简支板跨中和连续板支点处,板内主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200 mm,其最小净距和层距应符合第9.3.3条规定。
9.2.3 行车道板内的主钢筋,可在沿板高中心纵轴线的1/4~1/6 计算跨径处、按30°~45°弯起。通过支点的不弯起的主钢筋,每米板宽内不应少于三根,并不应少于主钢筋截面面积的1/4。
9.2.4 行车道板内应设置垂直于主钢筋的分布钢筋。分布钢筋设在主钢筋的内侧,其直径不应小于8 mm,间距不应大于200 mm,截面面积不宜小于板的截面面积的0.1%在主钢筋的弯折处,应布置分布钢筋。人行道板内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6 mm,其间距不应大于
9.2.5 布置四周支承双向板钢筋时,可将板沿纵向及横向各划分为三部分。靠边部分的宽度均为板的短边宽度的 1/4。中间部分的钢筋应按计算数量设置,靠边部分的钢筋按中间部分的半数设置,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50 mm,且不应大于板厚的两倍。

图 9.2.6 斜板桥钢筋布置
1-桥纵轴线; 2-支承轴线; 3-顺桥纵轴线钢筋; 4-与支承轴线正交钢筋;
5-自由边钢筋带;6-垂直于钝角平分线的钝角钢筋; 7-平行于钝角平分线的钝角钢筋
- 当整体式斜板的斜交角(支承轴线的垂直线与桥纵轴线的夹角)不大于15°时,主钢筋可平行于桥纵轴线方向布置;当整体式斜板斜交角大于15°时,主钢筋宜垂直于板的支承轴线方向布置,此时,在板的自由边上下应各设一条不少于三根主钢筋的平行于自由边的钢筋带,并用箍筋箍牢。在钝角部位靠近板顶的上层,应布置垂直于钝角平分线的加强钢筋,在钝角部位靠近板底的下层,应布置平行于钝角平分线的加强钢筋,加强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 mm,间距100~150 mm,布置于以钝角两侧1.0 m~1.5 m 边长的扇形面积内。
- 斜板的分布钢筋宜垂直于主钢筋方向设置,其直径、间距和数量可按第9.2.4条条办理。在斜板的支座附近宜增设平行于支承轴线的分布钢筋;或将分布钢筋向支座方向呈扇形分布,过渡到平行于支承轴线。
- 预制斜板的主钢筋可与桥纵轴线平行,其钝角部位加强钢筋及分布钢筋宜按照第1款及第2款要求布置。
9.2.7 由预制板与现浇混凝土结合的组合板,预制板顶面应做成凹凸不小于 6 mm 的粗糙面。如结合面配置竖向结合钢筋,钢筋应埋入预制板和现浇层内,其埋置深度不应小于10倍钢筋直径;钢筋纵向间距不应大于500 mm。
9.2.8 装配式板当采用铰接时,铰的上口宽度应满足施工时使用插入式震捣器的需要,铰槽的深度宜为预制板高的 2/3。预制板内应预埋钢筋伸入铰内。铰接板顶面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层,其厚度不宜小于80 mm。
9.2.9 以独立墩柱作为支承的板,及其按抗冲切计算需要配置的箍筋或弯起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 板厚度不应小于150 mm。
-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 mm,其间距不应大于1/3h0。箍筋应采用闭合式,并箍住架立钢筋;按计算所需的箍筋,应配置在冲切破坏锥体范围内,此外,应以等直径和等间距的箍筋自冲切破坏斜截面向外延伸配置在不小于0.5h0范围内[每侧布设箍筋的长度大于或等于1.5h,见图 9.2.9a)]。

图 9.2.9 独立墩柱顶面抗冲切钢筋配置
1-冲切破坏锥体斜截面;2-架立钢筋;3-弯起钢筋;4-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
- 弯起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 mm,弯起角可根据板的厚度采用 30°~45°,每一方向不应少于五根;弯起钢筋的倾斜段应与冲切破坏斜截面相交,其交点应在离集中反力作用面积周边以外 范围内[图9.2.9b]]。
9.3 梁
9.3.1 混凝土上部结构横隔梁(板)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 在装配式T梁桥中,应设置跨端和跨间横隔梁。当梁间横向采用刚性连接时,横隔梁间距不应大于10 m。
- 在装配式组合箱梁中,应设置跨端横隔梁,跨间横隔梁宜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设置。
- 在箱形截面梁桥中,应设置箱内端横隔板。内半径小于240 m 的弯箱梁应设跨间横隔板,其间距对于钢筋混凝土箱形截面梁不应大于10 m;对于预应力箱形截面梁则需经结构分析确定。悬臂跨径 50 m 及以上的箱形截面悬臂梁桥在悬臂中部尚应设跨间横隔板。条件许可时箱形截面梁桥的横隔板应设检查用人孔。
9.3.2 梁的尺寸满足下列要求:
- 预制T形截面梁或箱形截面梁翼缘悬臂端的厚度不应小于100 mm;当预制T形截面梁之间采用横向整体现浇连接时或箱形截面梁设有桥面横向预应力钢筋时,其悬臂端厚度不应小于 140 mm。T 形和I形截面梁,在与腹板相连处的翼缘厚度,不应小于梁高的1/10,当该处设有承托时,翼缘厚度可计入承托加厚部分厚度;当承托底坡的 tanα>1/3时,取1/3。
- 箱形截面梁顶板与腹板相连处应设置承托;底板与腹板相连处应设倒角,必要时也可设置承托。箱形截面梁顶、底板的中部厚度,不应小于板净跨径的 1/30,且不应小于200 mm。
- T形、I形截面梁或箱形截面梁的腹板宽度不应小于160 mm;其上下承托之间的腹板高度,当腹板内设有竖向预应力钢筋时,不应大于腹板宽度的 20 倍,当腹板内不设竖向预应力钢筋时,不应大于腹板宽度的15倍。当腹板宽度有变化时,其过渡段长度不宜小于12倍腹板宽度差。当T形、I形截面梁或箱形截面梁承受扭矩时,其腹板平均宽度尚应符合第5.5.5条注的要求。
- 在纵桥向设有承托的连续梁,其承托竖向与纵向之比不宜大于1/6。
9.3.3 受弯构件的钢筋净距应考虑浇筑混凝土时,振捣器可以顺利插入。
各主钢筋间横向净距和层与层之间的竖向净距,当钢筋为三层及以下时,不应小于30 mm,并不小于钢筋直径;当钢筋为三层以上时,不应小于 40 mm,并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25倍。对于束筋,此处直径采用等代直径。
9.3.4 T形或箱形截面梁的顶板内承受局部荷载的受拉钢筋,应符合第9.2.2条规定。垂直于受拉钢筋应设分布钢筋,可按第9.2.4条规定设置。
箱形截面梁顶板承受局部荷载的受拉钢筋,其部分可在近腹板处弯起,通过腹板直伸至悬臂端,并做成弯钩。不弯起钢筋根数不应少于每米三根,并应伸至翼缘悬臂端;当翼缘悬臂长度按第4.2.5条规定的lc值大于2.5 m时,上述不弯起钢筋的截面面积尚应不少于悬臂根部负弯矩钢筋截面面积的60%。
9.3.5 箱形截面梁的底板上、下层,应分别设置平行于桥跨和垂直于桥跨的构造钢筋。钢筋截面面积为:对于钢筋混凝土桥,不应小于配置钢筋的底板截面面积的 0.4%;于预应力混凝土桥,不应小于配置钢筋的底板截面面积的 0.3%。以上钢筋尚可充作受力钢筋。当底板厚度有变化时可分段设置。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0 mm,其间距不宜大于300 mm。
9.3.6 钢筋混凝土T形截面梁或箱形截面梁的受力主钢筋,宜设于第4.3.3条或第4.3.4条规定的翼缘有效宽度内;超出上述分布范围的宽度,可设置不小于超出部分截面面积0.4%构造钢筋。预应力混凝土 T 形截面梁或箱形截面梁的预应力钢筋,宜大部分设于有效宽度内。
9.3.7 T形、I形截面梁或箱形截面梁的腹板两侧,应设置直径为6~8 mm 的纵向钢筋,每腹板内钢筋截面面积宜为(0.001~0.002)bh,其中 b为腹板宽度,h为梁的高度,其间距在受拉区不应大于腹板宽度,且不应大于200 mm,在受压区不应大于300 mm。在支点附近剪力较大区段和预应力混凝土梁锚固区段,腹板两侧纵向钢筋截面面积应予增加,纵向钢筋间距宜为100~150 mm。
9.3.8 钢筋混凝土梁内纵向受拉钢筋不宜在受拉区截断;如需截断时,应从按正截面抗弯承载力计算充分利用该钢筋强度的截面至少延伸(la+h0)长度(见图 9.3.8),此处la为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h0为梁截面有效高度;同时应考虑从正截面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至少延伸20d(环氧树脂涂层钢筋25d),此处d为钢筋直径。纵向受压钢筋如在跨间截断时,应延伸至按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以外至少 15d(环氧树脂涂层钢筋20d)。

图 9.3.8 纵向受拉钢筋截断时的延伸长度
A-A:钢筋①、②、③、④强度充分利用截面;
B-B:按计算不需要钢筋①的截面;①、②、③、④-钢筋编号:1-弯矩图
9.3.9 钢筋混凝土梁端支点处,应至少有两根且不少于总数 1/5 的下层受拉主钢筋通过。两外侧钢筋,应延伸出端支点以外,并弯成直角,顺梁高延伸至顶部,与顶层纵向架立钢筋相连。两侧之间的其他未弯起钢筋,伸出支点截面以外的长度不应小于10倍钢筋直径(环氧树脂涂层钢筋为12.5 倍钢筋直径); HPB300钢筋应带半圆钩。
9.3.10 钢筋混凝土梁当设置弯起钢筋时,其弯起角宜取 45°。受拉区弯起钢筋的弯起点,应设在按正截面抗弯承载力计算充分利用该钢筋强度的截面以外不小于h0/2 处,此处h0为梁有效高度;弯起钢筋可在按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不需要该钢筋截面面积之前弯起,但弯起钢筋与梁中心线的交点应位于按计算不需要该钢筋的截面(图 9.3.10)之外。弯起钢筋的末端应留有锚固长度:受拉区不应小于20倍钢筋直径,受压区不应小于10倍钢筋直径,环氧树脂涂层钢筋增加 25%;HPB300钢筋尚应设置半圆弯钩。
靠近支点的第一排弯起钢筋顶部的弯折点,简支梁或连续梁边支点应位于支座中心截面处,悬臂梁或连续梁中间支点应位于横隔梁(板)靠跨径一侧的边缘处,以后各排(跨中方向)弯起钢筋的梁顶部弯折点,应落在前一排(支点方向)弯起钢筋的梁底部弯折点处或弯折点以内。
弯起钢筋不得采用浮筋。

图 9.3.10 弯起钢筋弯起点位置
1-梁中心线;2-受拉区钢筋弯起点;3-正截面抗弯承载力图形;
4-钢筋①-④强度充分利用的截面;
5-按计算不需要钢筋①的截面(钢筋②-④强度充分利用截面);
6-按计算不需要钢筋②的截面(钢筋③-④强度充分利用截面);
7-弯矩图;①、②、③、④—钢筋编号
9.3.11 钢筋混凝土梁采用多层焊接钢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 多层焊接钢筋采用侧面焊缝,以形成骨架(图 9.3.11)。侧面焊缝设在弯起钢筋的弯折点处,并在中间直线部分适当设置短焊缝
- 焊接钢筋骨架的弯起钢筋,除用纵向钢筋弯起外,也可采用专设的弯起钢筋焊接。
- 斜钢筋与纵向钢筋之间的焊接,宜用双面焊缝,其长度应为5倍钢筋直径,纵向钢筋之间的短焊缝应为2.5倍钢筋直径;当必须采用单面焊缝时,其长度应加倍。
- 焊接骨架的钢筋层数不应多于六层,单根钢筋直径不应大于32 mm。

图 9.3.11 焊接骨架图
9.3.12 梁中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 钢筋混凝土梁中应设置直径不小于 8 mm 且不小于1/4 主钢筋直径的箍筋,其配筋率ρsv(见第5.2.9条),HPB300钢筋不应小于0.14%,RB400钢筋不应小于0.11%。
- 当梁中配有按受力计算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或在连续梁、悬臂梁近中间支点位于负弯矩区的梁段,应采用闭合式箍筋,同时,同排内任一纵向受压钢筋,离箍筋折角处的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应大于150 mm或15倍箍筋直径两者中较大者,否则,应设复合箍筋、系筋(参见图 9.6.1)。相邻箍筋的弯钩接头,沿纵向其位置应交替布置。
-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梁高的1/2且不大于400 mm;当所箍钢筋为按受力需要的纵向受压钢筋时,不应大于所箍钢筋直径的15倍,且不应大于400 mm。在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当绑扎搭接钢筋受拉时不应大于主钢筋直径的5倍,且不大于100 mm;当搭接钢筋受压时不应大于主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大于200 mm。在支座中心向跨径方向长度相当于不小于一倍梁高范围内,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 mm。
- 近梁端第一根箍筋应设置在距端面一个混凝土保护层距离处。梁与梁或梁与柱的交接范围内,靠近交接面的箍筋,其与交接面的距离不宜大于50 mm。
9.3.13 承受弯剪扭的构件的箍筋和纵向钢筋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 箍筋应采用闭合式,箍筋末端做成135°弯钩。弯钩应箍牢纵向钢筋,相邻箍筋的弯钩接头,其纵向位置应交替布置。
- 承受扭矩的纵向钢筋,应沿截面周边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 300 mm。在矩形截面基本单元的四角应设纵向钢筋,其末端应留按第9.1.4条规定的受拉钢筋最小锚固长度。
- 箍筋的配筋率,对剪扭构件(梁的腹板)不应小于,其中按第5.5.4条规定计算,c值当采用HPB300钢筋时取 0.0014,当采用HRB400钢筋时取0.0011;对纯扭构件(梁的翼缘)不应小于0.055。
- 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受弯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与受扭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之和。对受弯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应按第9.1.12条采用;对受扭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Ast,min/bh),当受剪扭时取 0.08(2βt一1)fcd/fsd,当受纯扭时可取 0.08fcd/fsd,此处,Ast,min为纯扭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截面面积,h为矩形截面基本单元长边长度,b为短边长度,fsd为纵向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9.3.14 具有曲线形的梁腹,近凹面的纵向受拉钢筋应用箍筋固定。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所箍主钢筋直径的 10 倍,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每单肢箍筋截面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Delta l_{\mathrm{t}}^{-}=a_{\mathrm{c}l}(T_{\mathrm{set,u}}-T_{\mathrm{min}})\tag{8.8.2-2}$$ $$\Delta l_{\mathrm{t}}^{-}=a_{\mathrm{c}l}(T_{\mathrm{set,u}}-T_{\mathrm{min}})\tag{8.8.2-2}$$
| 式中: | Asv1 | —— | 每单肢箍筋截面面积; |
| m | —— | 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与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的比值; | |
| As | —— | 一根箍筋(两肢)所箍的主钢筋截面面积; | |
| r | —— | 凹面圆曲线半径,当为其他曲线时,可近似地按公式(9.3.14-2)计算; | |
| Sv | —— | 箍筋间距[图9.3.14a)]; | |
| l | —— | 曲线弦长[图9.3.14a)]; | |
| β | —— | 曲线矢高f与弦长l之比。 |
设于拐角处的交叉受力钢筋,自拐角处的交叉点起应各延伸一段锚固长度[图 9.3.14b)],其中纵向受拉钢筋应延伸至对边并锚固在受压区。受压区范围可按照计算的实际受压区高度确定。

图 9.3.14 凹面曲线的箍筋和拐角处交叉受力钢筋设置
9.3.15 预制 T 形截面梁的桥面板横向连接,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整体连接,主钢筋可采用环形连接。预制T形截面梁的横隔梁连接,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整体连接。
预制梁混凝土与用于整体连接的现浇混凝土龄期之差不应超过三个月。
9.3.16 组合梁中,在与预制梁结合处的现浇混凝土层的厚度不宜小于150 mm。预制梁顶面应做成凹凸不小于6 mm 的粗糙面。
9.3.17 组合梁中预制梁箍筋应伸入现浇桥面板,其伸入长度应不小于10倍箍筋直径。
9.4 预应力混凝土上部结构
9.4.1 预应力混凝土梁当设置竖向预应力钢筋时,其纵向间距宜为500~1000 mm。
预应力混凝土T形、I形截面梁和箱形截面梁腹板内应分别设置直径不小于10 mm和12 mm的箍筋,且应采用带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 mm;自支座中心起长度不小于一倍梁高范围内,应采用闭合式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20 mm。
在T形、I形截面梁下部的马蹄内,应另设直径不小于8 mm 的闭合式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 mm。
9.4.2 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梁应采用混合配筋。位于受拉区边缘的普通钢筋宜采用直径较小的带肋钢筋,以较密的间距布置。
9.4.3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宜采用钢绞线、螺旋肋钢丝用作预应力钢筋。当采用光面钢丝作预应力钢筋时,应采取适当措施,保证钢丝在混凝土中可靠地锚固。
9.4.4 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预应力钢绞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其公称直径的1.5倍,对于1×7钢绞线并不应小于25mm;预应力钢丝间净距不应小于15 mm。
9.4.5 在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对于单根预应力钢筋,其端部应设置长度不小于150 mm的螺旋筋;对于多根预应力钢筋,在构件端部10倍预应力钢筋直径范围内,应设置3~5片钢筋网。
9.4.6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端部锚固区,在锚具下面应采用带喇叭管的锚垫板。锚垫板下应设间接钢筋,其体积配筋率ρv(见第5.7.2条)不应小于0.5%。
9.4.7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梁(包括连续梁和连续刚构边跨现浇段)的部分预应力钢筋,应在靠近端支座区段横桥向对称成对弯起,宜沿梁端面均匀布置,同时沿纵向可将梁腹板加宽。在梁端部附近,宜按第9.3.7条及第9.4.1条要求,设置间距较密的纵向钢筋和箍筋。
9.4.8 对外形呈曲线形且布置有曲线预应力钢筋的构件,其曲线平面内、外管道的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曲线平面内向心方向
$$C_{\mathrm{in} }\geqslant\dfrac{P_{\mathrm{d}}}{0.266r\sqrt{f^{'}_{\mathrm{cu}}}}-\dfrac{d_{\mathrm{s}}}{2}\tag{9.4.8-1}$$
| 式中: | Cin | —— | 曲线平面内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mm); |
| Pd | —— | 预应力钢筋的张拉力设计值(N),可取扣除锚圈口摩擦、钢筋回缩及计算截面处管道摩擦损失后的张拉力乘以1.2; | |
| r | —— | 管道曲线半径(mm),可按公式(9.3.14-2)计算; | |
| f 'cu | —— | 预应力钢筋张拉时,边长为150 mm 立方体混凝土抗压强度(MPa); | |
| ds | —— | 管道外缘直径(mm)。 |
当按公式(9.4.8-1)计算的保护层厚度较大时,也可按第9.1.1 条的规定的最小保护层厚度设置,但应在管道曲线段弯曲平面内设置箍筋。箍筋单肢的截面面积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 A_{\mathrm{sv1} }\geqslant\dfrac{P_{\mathrm{d}}s_{\mathrm{v} }}{2rf_{\mathrm{sv} }}\tag{9.4.8-2}$$
| 式中: | Asv1 | —— | 箍筋单肢截面面积(mm²); |
| Sv | —— | 箍筋间距(mm); | |
| fsv | —— | 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MPa),按表3.2.3-1采用。 |
2 曲线平面外
$$C_{\mathrm{out} }\geqslant\dfrac{P_{\mathrm{d}}}{0.266\pi r\sqrt{f^{'}_{\mathrm{cu}}}}-\dfrac{d_{\mathrm{s}}}{2}\tag{9.4.8-3}$$
| 式中: | Cout | —— | 曲线平面外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mm) 。 |
3 当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保护层厚度小于第9.1.1条的规定时,应按第9.1.1条的规定取相应环境条件的保护层厚度。
9.4.9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其预应力钢筋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直线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 40 mm,且不宜小于管道直径的0.6 倍;对于预埋的金属或塑料波纹管和铁皮管,在直线管道的竖直方向可将两管道叠置。
- 曲线形预应力钢筋管道在曲线平面内相邻管道间的最小净距应按第9.4.8条第1款计算,其中Pd和r分别为相邻两管道曲线半径较大的一根预应力钢筋的张拉力设计值和曲线半径,Cin为相邻两曲线管道外缘在曲线平面内净距。当上述计算结果小于其相应直线管道外缘间净距时,应取用直线管道最小外缘间净距。
曲线形预应力钢筋管道在曲线平面外相邻外缘间的最小净距,应按第9.4.8条第2款计算,其中Cout为相邻两曲线管道外缘在曲线平面外净距。 - 管道内径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两倍预应力钢筋截面面积。
- 按计算需要设置预拱度时,预留管道也应同时起拱。
9.4.10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曲线形预应力钢筋的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 钢丝束、钢绞线束的钢丝直径等于或小于 5 mm 时,不宜小于 4 m;钢丝直径大于5 mm时,不宜小于6 m。
- 预应力螺纹钢筋的直径等于或小于25 mm时,不宜小于12 m;直径大于25 mm时,不宜小于15 m。
9.4.11 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曲线形钢丝束、钢绞线束的锚下最小直线段长度宜取0.80~1.50 m。
9.4.12 预应力钢筋管道压浆用水泥浆,按 40 mm×40 mm×160 mm 试件,标准养护 28d,按《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 17671)的规定,测得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50 MPa。为减少收缩,可通过试验掺入适量膨胀剂。
9.4.13 在预加应力施加完毕后,埋封于梁体内的锚具其周围应设置构造钢筋与梁体连接,然后浇筑混凝土封锚。封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构件本身混凝土强度等级的80%,且不低于C30。
9.4.14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在选用预应力体系和布置预应力钢筋时,应采取措施减少摩擦损失。
9.4.15 在连续梁全长上,预应力钢筋不宜在某个截面或某个区段急剧增加或减少。梁的正负弯矩交替区,可设置较长的预应力钢筋重叠搭接段,并宜分散布置。
在连续梁中间支承处,腹板及其下方翼缘内应设置顺桥向的普通钢筋。
9.4.16 当预应力钢筋需在构件中间锚固时,其锚固点宜设在截面重心轴附近或外荷载作用下的受压区。如因锚固而削弱梁截面,应用普通钢筋补强。当箱形截面梁的顶、底板内的预应力钢筋引出板外时,应在专设的齿板上锚固,此时,预应力钢筋宜采用较大弯曲半径,并按第9.4.8条设置箍筋。
9.4.17 节段预制拼装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应满足下列构造要求:
- 锚预制节段端部应配置直径不小于10 mm的钢筋网。
- 预制节段接缝间宜采用胶接缝或现浇湿接缝,胶接缝可采用环氧树脂粘结,现浇湿接缝可采用细石混凝土填充。环氧树脂接缝的涂层厚度应均匀,接缝应进行挤压。细石混凝土接缝的缝宽不应小于60 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节段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 预制节段接缝处应设置剪力键,剪力键宜按图9.4.17-1 采用腹板剪力键、顶板剪力键、底板剪力键和加腋区剪力键。复合剪力键的尺寸应满足下列规定(图9.4.17-2 )
1)腹板剪力键的布置范围不宜小于梁高的 75剪力键横向宽度宜为腹板宽度的75%。
2)剪力键应采用梯形(倾角接近45°)或圆角梯形截面;剪力键的高度应大于混凝土最大骨料粒径的2倍,不应小于35 mm;剪力键的高度与其平均宽度比取为1:2。

图 9.4.17-1 复合剪力键布置示意

图 9.4.17-2 复合剪力键尺寸示意
9.4.18 后张法预应力构件的端部锚固区,应按下列要求配置普通钢筋: (新增)
- 锚下局部区应配置间接钢筋。当采用平板式锚垫板,应配置不少于4层的方格网钢筋或不少于4圈的螺旋筋;当采用带喇叭管的锚垫板,应配置螺旋筋,其圈数的长度不应小于喇叭管长度。
- 锚下总体区应配置抵抗横向劈裂力的闭合式箍筋,其间距不应大于120 mm。
- 梁端截面应配置抵抗表面剥裂力的抗裂钢筋。当采用大偏心锚固时,锚固端面钢筋宜弯起并延伸至纵向受拉边缘。
9.4.19 后张法预应力锚固齿块的几何参数主要有(图 9.4.19):钢束弯曲半径(R)、钢束倾角(α)、锚固面尺寸(S1和 S2)和齿块长度(L)。预应力钢束的弯曲半径宜参照9.4.10条及9.4.16条取值;预应力钢束在齿块内的偏转角不宜大于15°;锚固面尺寸应根据锚具布置、张拉空间等要求选定;锚固面与齿块斜面的夹角不宜小于90°;齿块长度可根据几何关系确定。 (新增)

图 9.4.19 齿块锚固区的立面布置
9.4.20 后张预应力齿块锚固区应进行配筋计算,普通钢筋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图 9.4.20): (新增)
- 齿块锚下应配置抵抗横向劈裂力的闭合式箍筋或U 形箍筋,其间距不宜大于150 mm,纵向分布范围不宜小于1.2倍齿块高度。锚下局部承压加强钢筋构造要求同9.4.18条第1款。
- 齿块锚固面,应配置齿根端面箍筋,伸入至壁板外侧。
- 壁板内边缘应配置抵抗锚后牵拉的纵向钢筋。当需要配置纵向加强钢筋时,其长度不宜小于1.5 m(以齿块锚固面与壁板交线为中心),横向分布范围宜在力筋轴线两侧各1.5倍锚垫板宽度内。
- 壁板外边缘应配置抵抗边缘局部侧弯的纵向钢筋。当需要配置纵向加强钢筋时,其长度不宜小于1.5 m(以距锚固面前方1倍壁板厚位置为中心),横向分布范围宜在力筋轴线两侧各1.5倍锚垫板宽度内。
- 预应力钢筋径向力作用区,应配置竖向箍筋及沿预应力管道的U形防崩钢筋,与壁板内纵筋钩接,纵向分布范围宜取曲线预应力段的全长。

图 9.4.20 三角齿块锚固区的普通钢筋布置示意
9.4.21 体外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应留有供体外预应力系统维护、更换的空间和设备进出的通道。 (新增)
9.4.22 体外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应根据施工方法、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所处的环境类别,选定体内、体外预应力钢束的比例,选用体外预应力钢索的防腐蚀措施。 (新增)
9.4.23 体外预应力钢绞线的最小转向半径应符合第9.4.10条的要求。(新增)
9.4.24 体外预应力钢筋的转向构造,宜根据受力要求,按图 9.4.24选取块式、横肋式、竖肋式和横梁式转向块。 (新增)

图 9.4.24 转向构造示意
9.4.25 块式转向构造应设置内环箍筋和外环箍筋,前者围住单个转向器,后者沿转向构造周边围住所有转向器。 (新增)
内环箍筋直径不宜小于20 mm;内环箍筋和外环箍筋沿转向器纵向布置,纵向间距不宜大于100 mm。

图 9.4.25 块式转向构造配筋示意
9.4.26 体外预应力钢筋的自由长度不宜大于 8.0 m,自由段与相接锚固段宜设置转角。(新增)
9.4.27 锚固横梁的厚度应由锚具布置深度和钢束转向所需长度决定,锚固横梁的厚度不宜小于1000 mm。锚固横梁的平面尺寸应由锚具布置尺寸、张拉空间尺寸等要求选定。(新增)
9.5 拱桥
9.5.1 钢筋混凝土拱的矢跨比,宜采用1/4.5~1/8。空腹拱的拱上建筑跨径应根据主拱受力条件确定。悬链线拱的拱轴系数,宜采用2.814~1.167。
9.5.2 空腹式拱桥的拱上建筑应能适应拱圈的变形,其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 拱上建筑的板或梁宜采用简支结构,其支座可采用具有弹性约束的橡胶支座。桥跨两端应设滑动支座和伸缩缝。
- 拱上建筑的立柱,需要时可设置横系梁。
- 立柱钢筋按结构受力要求配置,并应具有足够的锚固长度。
- 板拱上的立柱底部应设横向通长的垫梁,其高度不宜小于立柱间净距的 1/5。箱式板拱在拱上建筑的立柱或墙式墩下方应设箱内横隔板。
9.5.3 无铰拱拱圈或拱肋的主钢筋应伸入墩台内锚固,其锚固长度除应满足表9.1.4规定的最小锚固长度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对于矩形截面,不小于拱脚截面高度的1.5倍。
- 对于T形、I形或箱形截面,不小于拱脚截面高度的一半。
三铰拱或双铰拱应在设铰点的墩台内和拱肋内设置不少于三层的钢筋网。
9.5.4 肋拱的拱肋间应设置横系梁。在三铰拱、双铰拱设铰处和拱上建筑的立柱下方,拱肋间必须设置横系梁。横系梁高度可取0.8~1.0倍拱肋高度,宽度可取0.6~0.8倍拱肋高度。横系梁四角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6 mm的纵向钢筋,并设直径不小于 8 mm 的箍筋,其间距不应大于横系梁的短边尺寸或400 mm。
9.5.5 中承拱和系杆拱应设置横向联结系。
9.5.6 桁架拱应设置横向联结系,其中包括:拱顶实体段和上弦杆、下弦杆的每一节点处设横系梁;桥端第一根上弦杆节点的横系梁应予加强;端部设竖向剪刀撑;端节间设水平剪刀撑;跨间其他处,应视跨径大小设置竖向和水平剪刀撑;设有剪刀撑的水平或竖向平面的节点处,均应设横系梁。
9.5.7 桁式组合拱桥的上、下弦杆和斜杆、竖杆可分别做成多室和单室箱形截面;杆件节点处用横系梁联结。拱顶部分应设实腹段。
桁式组合拱桥边跨长度与主跨长度之比,宜采用0.2~0.4;下弦杆可采用二次抛物线;上弦杆断点位置,宜设于距拱顶0.25~0.30倍主跨长度处。
9.5.8 拱桥的横系梁、K 形撑和剪刀撑的截面短边尺寸,不宜小于支承点或交点间长度的1/15。杆件内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6 mm 的纵向钢筋,并设置直径不小于8 mm的箍筋。横系梁、K形撑和剪刀撑与拱肋相联处,应设置配有斜向钢筋的倒角。
9.5.9 桁架拱、桁式组合拱的杆件(包括K 形撑和剪刀撑),当在同一平面内相交时,相交杆件的邻接边缘应用弧线或折线过渡,同一杆件两边的过渡线起点宜接近于同一截面。沿过渡段边缘应设置包络钢筋,且在杆件内有足够的锚固长度。各相交杆件的主钢筋在顺杆件长度方向应伸过节点中心,且应具备足够的锚固长度。
在节点附近的箍筋应适当加密。
9.5.10 刚架拱的跨径小于 25 m 时,可仅设斜腿,不设斜撑;当跨径在 25~70 m 之间时,宜加设斜撑;如跨径大于 70 m 时,宜再增设一根斜撑。刚架拱实腹段长度,可采用0.4~0.5倍计算跨径。刚架拱的拱片中距宜在2.0~3.5 m 之间,拱片之间纵向每3~5 m 应设置一根横系梁。
9.5.11 修建在软土地基上或严寒地区的桁架拱桥、刚架拱桥,拱脚附近下弦主钢筋宜适量增加,其箍筋也宜加密。
9.5.12 多孔拱桥应根据使用要求设置单向推力墩或采用其他抗单向推力措施。单向推力墩宜每隔三孔至五孔设置一个。
9.5.13 采用柔性吊杆的拱桥,宜在桥面系设置连续纵梁。 (新增)
9.6 柱、墩台和桩基承台
9.6.1 配有普通箍筋(或螺旋筋)的轴心受压构件(沉桩、钻/挖孔桩除外),其钢筋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图 9.6.1):
- 纵向受力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 mm,净距不应小于50 mm且不应大于350 mm;水平浇筑的预制件的纵向钢筋的最小净距可按第9.3.3条规定执行。构件的最小配筋百分率应符合第9.1.12条的规定。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配筋率不宜超过5%。
- 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基础和盖梁,伸入长度不应小于表9.1.4定的锚固长度。
- 箍筋应做成闭合式,其直径不应小于纵向钢筋的直径的1/4,且不小于8 mm。
- 箍筋间距不应大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15倍、不大于构件短边尺寸(圆形截面采用0.8倍直径)并不大于400mm。纵向受力钢筋搭接范围内的箍筋间距,应符合第9.3.12条的规定。
纵向钢筋截面面积大于混凝土截面面积3%,箍筋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大于200 mm。 - 构件内纵向受力钢筋应设置于离角筋中心距离 S(图 9.6.1-1 和图 9.6.1-2)不大于150 mm 或15 倍箍筋直径(取较大者)范围内,如超出此范围设置纵向受力钢筋,应设复合箍筋、系筋。相邻箍筋的弯钩接头,在纵向应错开布置。

图 9.6.1-1 柱内复合箍筋布置
1-箍筋;2-角筋:A、B、C、D-箍筋编号
[图a)、b)内,箍筋A、B与C、D两组设置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图 9.6.1-2 柱内复合箍筋和系筋布置
1-纵筋;A、B、C-箍筋,D-系筋
9.6.2 配有螺旋式或焊接环式间接钢筋的轴心受压构件,其钢筋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纵向受力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小于箍筋圈内核心截面面积的0.5%。核心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构件整个截面面积的2/3。
- 间接钢筋的螺距或间距不应大于核心直径的 1/5,亦不应大于 80 mm,且不应小于40 mm。
- 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与受压构件连接的上下构件内,其长度不应小于受压构件的直径且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长度。
- 间接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纵向钢筋直径的1/4,且不小于8mm。
9.6.3 偏心受压构件钢筋的设置应按第9.6.1条规定办理。当偏心受压构件的截面高度h≥600 mm时,在侧面应设置直径为10~16 mm的纵向构造钢筋,必要时应设置复合箍筋。
9.6.4 薄壁式桥墩或肋板式桥台,在墩身表层、桥台的背墙和肋板表层宜设置钢筋网,其截面面积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分别不应小于 250 mm²/m(包括受力钢筋),间距不应大于400 mm。
9.6.5 跨高比不大于 5的盖梁宜采用强度等级较高的混凝土,并不应低于 C25。盖梁截面内应设箍筋,其直径不应小于 8 mm,间距不宜大于200 mm。盖梁两侧面应设纵向水平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12 mm,间距不宜大于200 mm。
柱式墩台的柱身间设置横系梁时,其截面高度和宽度可分别取0.8~1.0倍和0.6~0.8倍的柱直径或长边边长。横系梁四角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6 mm的纵向钢筋,并设直径不小于8 mm的箍筋,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横系梁的短边尺寸或400 mm。
9.6.6 在通航河流或有大量漂浮物下泄的河流上采用柔性排架墩时,宜在桥上游设置防护设施。
9.6.7 在盖梁与墩柱、系梁与墩柱节点,梁的纵向钢筋应符合下列锚固要求:(新增)
- 墩柱端节点
1)梁上部纵向钢筋伸入节点时,锚固长度应满足第9.1.4条的要求,且应伸过柱中心线,伸过的长度不宜小于5d,d为纵向钢筋的公称直径。当柱截面尺寸不满足第9.1.4条的锚固要求时,梁上部纵向钢筋也可采用 90°弯折锚固的方式,此时梁上部纵向钢筋应伸至柱外侧纵向钢筋内边并向节点内弯折,其包含弯弧在内的水平技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含弯弧段的投影长度不应小于15d。
2)伸入节点锚固的梁下部纵向钢筋,当充分利用该钢筋的抗拉强度时,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长度应与上部纵向钢筋的规定相同。当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或仅利用该钢筋的抗压强度时,伸入节点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本条第二款中间节点梁下部纵向钢筋的锚固规定。
- 墩柱中间节点
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应贯穿节点。梁的下部纵向钢筋宜贯穿节点。当必须锚固时,应符合下列锚固要求:
1)当不利用该钢筋的强度时,其伸入节点的锚固长度对带肋钢筋不小于12d,对光面钢筋不小于15d。
2)当充分利用钢筋的强度时,中间节点内其锚固长度应满足第9.1.4条的要求。
3)当柱截面尺寸不足时,宜按本规范本条第1 款的规定采用90°弯折锚固的方式。
9.6.8 在盖梁与墩柱、系梁与墩柱节点,柱的纵向钢筋应符合下列锚固要求: (新增)
- 柱的纵向钢筋应贯穿系梁与墩柱节点,接头应设在节点区以外。
- 在盖梁与墩柱节点,柱的纵向钢筋应伸至盖梁顶,自盖梁底算起的锚固长度应满足第9.1.4条的要求。当盖梁的尺寸不足时,柱的纵向钢筋也可采用90°弯折锚固的方式,此时柱的纵向钢筋应伸至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内边,其包含弯弧在内的水平技影长度不应小于0.4la,含弯弧段的投影长度不应小于12d。
9.6.9 公路箱梁匝道桥的桥墩,宜满足下列要求: (新增)
- 桥墩宜采用横向多支座体系(多柱式或独柱双支座式结构),且支座横向间距尽量拉开;当结构受力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墩梁固结。
- 当建设条件特殊,如在跨越道路中央分隔带的墩位、桥墩必须采用独柱单支座式结构时,应避免采用连续的独柱单支座式结构。
- 过渡墩和桥台处宜设置可靠的限位、防落梁构造。
9.6.10 基承台的构造要求除应符合《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 桩基承台的厚度不宜小于桩直径的1.5倍,且不小于1.5 m。
- 当桩中距不大于3倍桩直径时,承台受力钢筋应均匀布置于全宽度内;当桩中距大于3倍桩直径时,受力钢筋应均匀布置于距桩中心1.5倍桩直径范围内,在此范围以外应布置配筋率不小于0.1%构造钢筋。钢筋横向净距和层距应符合第9.3.3条规定,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第9.1.1条的规定。
- 如承台仅有一个方向的受力钢筋时,在垂直于受力钢筋方向,应设置直径不小于12 mm,间距不大于250 mm的构造钢筋。
- 承台底面内宜设一层钢筋网,底面内每一方向的钢筋用量宜为1200~1500 mm²/m,钢筋直径采用12~16 mm。
- 承台竖向连系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16 mm。
- 承台的桩中距等于或大于桩直径的三倍时,宜在两桩之间,距桩中心各一倍桩直径的中间区段内设置吊筋(图 9.6.10),其直径不应小于12 mm,间距不应大于200 mm。

图 9.6.10 承台吊筋布置
1-墩台身;2-承台;3-桩;4-吊筋;5-主筋:D-桩直径
9.7 支座和伸缩装置
9.7.1 公路桥梁宜根据结构要求选用普通板式橡胶支座、四氟滑板式橡胶支座、盆式橡胶支座或球型支座。有特殊要求时,经专门研究论证后,可选用其它形式的支座。
9.7.2 橡胶支座应根据地区气温条件选用,-25~+60℃地区可选用氯丁橡胶支座;一40~+60℃地区可选用三元乙丙橡胶支座或天然橡胶支座。
9.7.3 支座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 在梁的单个支承点上,纵桥向不宜设置双支座。
- 当在横桥向采用多于两个支座时,应考虑部分支座脱空带来的不利影响。
9.7.4 梁底、墩帽(盖梁)顶面应采取调平措施,使支座保持水平。
9.7.5 活动支座处应设置可靠的限位构造;单向受压支座处宜设置防止脱空的构造。
9.7.6 墩台构造应满足支座的检查、养护、更换要求,在墩台帽顶面与主梁梁底处预留支座更换所需空间。
9.7.7 公路桥梁宜根据结构要求选用模数式伸缩装置、梳齿板式伸缩装置和无缝式伸缩装置。有特殊要求时,经专门研究论证后,可选用其它形式的伸缩装置。
9.8 涵洞、吊环和铰
9.8.1 孔径 1 m 及以上的圆管涵应采用双层钢筋。钢筋的混凝土最小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第9.1.1条的规定。预制的各类涵洞构件,应进行搬运、安装时的受力验算。
9.8.2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 HPB300 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每个吊环按两肢截面计算,在构件自重标准值作用下,吊环的拉应力不应大于 65 MPa。当一个构件设有四个吊环时,设计时仅考虑三个吊环同时发挥作用。吊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5 倍吊环直径,端部应做成 180°弯钩,且应与构件内钢筋焊接或绑扎。吊环内直径不应小于三倍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60 mm。
9.8.3 钢筋混凝土铰的凸面半径r1(见图8.6.1)宜为1.5~3.0 m。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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